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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湖南省技工院校预备技师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湖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2010-8-20 20:05:45 【字体:小 大】
2010年湖南省技工院校预备技师专业招生简章

 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技师学院、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的高级技校、国家重点技校,是我省技工院校的主体,主要为社会经济发展培养高技能人才。针对社会上高技能人才供不应求的现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商省教育厅同意,2010年,技工院校各类预备技师专业将继续通过普通高考网络平台招收新生(非学历教育)。

  目前,社会对实用型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旺盛,国家和各级政府十分重视技工教育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补助优惠政策:所有农村户口、县镇非农户口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学生就读技工院校,可从入校起连续三年享受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第四学年由学校安排带薪实习。涉农专业学生和部分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免费就读。技工院校的各类预备技师专业通过开设具有标准化、专业化、职能化的技能课程,采用理论学习与技能实训、在校学习,把学生培养成为实用型高技能人才,使其拥有较强的就业能力和良好的就业前景,而且待遇相对较高。据统计数据显示,近几年我省技工院校的毕业生每年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其中一些紧俏专业今后两年的毕业生,早已被用人单位提前预定录用。

  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技师学院、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设立的高级技校、国家重点技校,是技工院校的主体,主要为企业生产经营服务第一线培养高技能人才。针对社会上高技能人才供不应求的现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和社会保障厅商省教育厅同意,2010年技工院校预备技师专业继续通过普通高考的网络平台招收学生(以下简称网上招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办学性质与学制

  技工院校预备技师专业从事非学历教育,全日制教学,采用理论学习与技能实训、在校学习与在企业实习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培养实用高技能人才,学制一般不少于四年。

  二、学生待遇

  在预备技师专业学习并达到毕业条件的学生,授予相关证书:修满规定学分的,由所在院校颁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验印的技师学院(高级技校)预备技师毕业证书;经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考评合格的,颁发“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毕业生在企业内相应专业岗位工作满一年,经企业考核认可,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发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职业资格证书;获得技师资格者经企业聘用后,可享受工程师待遇。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湘办发〔2007〕13号)规定,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的毕业生到企业工作,在工资福利等方面可参照本单位本科学历人员对待。达到规定修学年限并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技师学院、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由学校负责推荐就业。

  三、资助政策

  目前,社会对实用型高技能人才的需求旺盛,国家和各级政府十分重视技工教育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补助优惠政策:
  1、所有农村户口、县镇非农户口和城市低保家庭的学生就读技工院校,可从入校起连续三年享受每生每年1500元的国家助学金,第四学年由学校安排带薪实习。
  2、湖南省农村户口高中毕业生就读技工院校有关专业可享受劳动预备制培训补贴1000元/人。
  3、涉农专业学生和部分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免费就读。

  四、就业前景

  当前,社会对实用型高技能人才的需求非常旺盛,供不应求的问题比较普遍。近几年,我省技工院校的毕业生当年就业率保持在98%以上。一些紧俏专业今后两年的毕业生,现在就已被用人单位提前预定就业。作为高端技术人才的技工院校预备技师专业毕业生,在人才市场上更为紧缺,就业前景很好,而且待遇相对较高。

  五、网上招生报名规定

  技工院校预备技师专业网上招生由全省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考生可登录“湖南劳动保障公共服务网”(www.hn12333.com),凭考生本人的身份证号码和高考考生号码进入“技工院校网上招生系统”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2010年8月下旬—9月上旬。

  六、报名咨询电话

  0731—84900096 0731—84900041
  欢迎有志掌握一技之长,希望顺利实现就业的学生,报读技工院校预备技师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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